潘氏论坛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潘美应该就是陷害杨业的凶手》一文之史实错误 [复制链接]

1#
        偶尔机会,要网上看到了常征先生发表于2009年第10期《深交所》的《潘美应该就是陷害杨业的凶手》(下简称《常文》)一文。
        作者在文章中告诫读者:“读史书如果不用‘力透纸背’的力气,人云亦云,只有上当的份儿。”
       那么,“力透纸背”又“不人云亦云”的《常文》到底是怎样的一篇文章呢?为此,现就曹彬被“削籍为民”等与常征先生商榷。          
          一、曹彬涿州之败被“削籍为民”是真的吗
       《常文》说:“曹彬因涿州之败,廷议的处分是斩首,从轻发落仍然是削籍为民。(《宋史•曹彬传》)”
        曹彬涿州之败果真被“削籍为民”了吗?回答是否定的。
     《宋史•曹彬传》清楚记载:雍熙三年(986年)北伐,曹彬败绩于岐沟关,伏违诏失律之罪“责授右骁卫上将军”,且四年(987年)又“起彬为侍中、武宁军节度使“。
        毕沅《续资治通鉴》第十三卷也说:七月“戊辰朔,黄中等言(曹)彬等法皆当斩,诏百官议之……庚午,责(曹)彬为右骁卫上将军”。
       史料表明,曹彬涿州之败后只是降为了右骁卫上将军而并没有被“削籍为民”。  
       二、 “潘美其人”的一段故事中失实史事达9处之多
    《常文》称:据《宋史·潘美传》说,潘美其人“柴荣即位后,数被派遣外出监军。以此与久怀阴计的赵匡胤相交好。赵匡胤篡周自立,朝野不服,潘美为之谕解,始得成功,以是为赵宋王朝所信重。从征南唐,留为江南总帅,旋率军灭南汉,并与曹彬合军伐平楚国及南平国。……赵光义继位……以亲,升宣徽南院使,加开府仪同三司……太原平,征幽州,为幽州行营都部署,幽州战败,留镇山西,为并州(三交)行营都部署,兼判太原府……雍熙三年北伐,以失陷骁将杨业,削三秩,为检校太保。明年复检校太师,判真定府,兼判太原府”。
      对照正史发现,这段所谓来自于《潘美传》的故事史事失真和失实达9处之多。
      1、柴荣期间潘美“数被派遣外出监军”的说法不符史实
     《宋史·潘美传》载:世宗“即位,补供奉官。高平之战,美以功迁西上閤副使。出监陕州军,改引进使。世宗将用师陇、蜀,命護永兴屯兵,经度西事”。
      这段记载告诉我们,潘美在柴荣期间仅出任监陕州军一次,并非“数被派遣外出监军”。
      2、赵匡胤废周自立“朝野不服,潘美为之谕解,始得成功” 的说法不符史实
      读过《宋史·潘美传》的人都清楚,在赵匡胤废周自立过程中,潘美虽有陈桥兵变受命先往见执政“谕旨中外”和单骑赴陕州劝说袁彦入朝的二大功劳。但《续资治通鉴》卷一中清楚记载,参加陈桥兵变的除潘美外,还有“诸将”、李处耘、赵匡义、赵普、郭延赟、楚昭辅、王彦升、罗彦瑰等,在京城做接应的石守信、王审琦等。
显然,赵匡胤废周立宋“朝野不服,潘美为之谕解,始得成功”之说法不符历史实际。
      3、潘美从征南唐“留为江南总帅” 的说法不符史实
      潘美从征南唐“留为江南总帅” 的说法不见于任何史料中。
     《宋史·潘美传》载:金陵平,潘美以功拜宣徽北院使,秋“命副党进攻太原”。
     《宋史·杨克让》说:征南唐,“命(杨)克让知升州行府。升州平,就知州事兼水陆计度转运使事”。
明显潘美从征南唐“留为江南总帅” 的说法不符史实。
       4、潘美从征南唐后“旋率军灭南汉” 的说法不符史实
          众所周知,宋王朝是先灭南汉后平南唐,而不是先平南唐后灭南汉。《宋史·潘美传》也载:潘美开宝三年(970年)征岭南“为行营诸军都部署”,开宝七年(974年)议征江南“为升州道行营都监”。
     明显潘美从征南唐后“旋率军灭南汉” 的说法不符史实。
        5、潘美“并与曹彬合军伐平楚国及南平国” 的说法不符史实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载:乾德元年(963年)正月庚申,以慕容延釗為湖南道行營都部署“討張文表”,二月王师“收荊南”,三月“尽复湖南旧地”,八月“以泰州团练使潘美为潭州防御使”,九月“慕容延钊获汪端,磔于朗州市”。
      而本卷又载:是年七月丁巳,王全斌言与“客省使曹彬等率兵入北汉界,获生口数千人来献。诏释之,仍各赐钱米”;八月丁亥王全斌言“复与郭进、曹彬等帅师攻北汉乐平县,降其拱卫指挥使王超等及所部兵一千八百人”。
      可见,潘美“与曹彬合军伐平楚国及南平国” 的说法不符史实。
       6、潘美“以亲,升宣徽南院使” 的说法不符史实
     《宋史》卷四载:开宝九年(976年)冬十月癸丑(二十日)“太祖崩”,宋太宗即皇帝位后的庚申(二十七日)“潘美为宣徽南院使,内外官进秩有差”。
      《宋史·真宗章怀潘皇后》载:潘皇后“端拱二年(989年)五月薨,年二十二”。可知潘美为宣徽南院使时她才6岁。
      《名臣碑传琬琰集.潘武惠公美传(实録)》载:“雍熈二年,太宗为真宗娶美次女为夫人,后追谥庄懐皇后。将成礼,召美还都,数月归屯所。”推知,潘皇后嫁真宗是潘美任宣徽南院使十年后的事。
       既然潘美为宣徽南院使时“内外官进秩有差”,又当时潘皇后才6岁且嫁真宗是十年后的事,自然潘美升宣徽南院使与宋太宗是否有“亲”没有关系。
        7、太原平征幽州潘美“为幽州行营都部署”的说法不符史实
      《宋史·潘美传》载:并州平“继征范阳,以(潘)美知幽州行府事”。
       行营都部署与行府事是宋代不同的两种官名。《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的“石守信为扬州行营都部署、兼知扬州行府事”左证了这一事实。明显潘美征幽州为“幽州行营都部署” 的说法有误。
        8、潘美征幽州班师后“兼判太原府” 的说法不符史实
      《续资治通鉴》卷十载:太平兴国四年五月甲申,北汉平“命刘保勋知太原府”,八月癸亥“命潘美屯河东三交口”。
      《宋史·潘美传》:征幽州“班师,命兼三交都部署,留屯以捍北边”。
     《宋史·刘保勋传》说:刘保勋“太原平,命知并州。逾年召入,判大理寺,出知升州”。
       明显征幽州班师后潘美“兼判太原府” 的说法不符实际。
       9、潘美雍熙三年的明年“兼判太原府”之说不符史实
       众所周知,雍熙三年为公元986年,潘美去世于淳化二年为991年。《宋史·潘美传》载:雍熙三年因驍将杨业死之潘美坐削秩三等。明年“知真定府,未几,改都部署、判并州,加同平章事,数月,卒”。
        既然潘美改都部署、判并州后“数月卒”,自然潘美雍熙三年的明年“兼判太原府”的表述有误。
       三、《烬余录》的平北汉一条中根本没有提及潘美
      《常文》中说:“《烬余录》说,潘美督军攻太原,屠其城,掠其妇女为营妓,旋又放火烧城,烧之不足,又决水渰灌,直到把‘锦绣太原城’夷为平地。(《十国春秋•北汉二》也有相同记载)”
       查《烬余录》,关于平北汉一条中见于甲编中。其原文为:“太宗既平北汉,圣心狂悦,亲制《平晋歌》,令群臣歌而和之,改行宫为平晋寺,撰文勒石。乘胜北征契丹,时所得北汉妃嫔皆随御。诸将亦掠北汉妇女充军技,土气不扬。全军尽复放高梁.....”
       比较可知,《烬余录》的平北汉一条中根本没有提及潘美。况且从《烬余录》的“兴国五年,太宗莫州之败,赖杨业护驾得脱险难”、“业败契丹于雁门丰州”、“延昭子宗保官同州观察”来看,《烬余录》的记载本身就存在有不可信成分。
        顺便指出,潘美美“好杀人”故事分别见于《宋史·李超传》和的《元名臣事略》卷八中。前者的潘美“乘怒杀人”时 小小禁卒李超“每潜缓之”和李浚“仕至枢密院直学士”是其父李超“有阴德”的故事本身就没有可信度。后者之元代文学家姚燧(1238—1313)所说“潘美伐蜀嗜杀”明显是王全斌“平蜀多杀人”的张冠李戴,因为潘美本身并没有参加北宋初期的平蜀战争。
       四、雍熙三年北伐时杨业父子等攻下“蔚州”的说法有误
      《常文》中说:雍熙三年(公元986年)北伐之役“连下寰、朔、应、云、蔚五州,并支援田重进大败辽军于飞狐口灵丘地区的,本是杨业父子及其先锋曹克实、贺怀浦、王贵、杨延昭等人”。
      查《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十七载:四月“乙卯,田重进至蔚州……執監城使同州節度使耿紹忠,舉城降”。又:潘美等“下寰、朔、云、应等州,田重进又取飞狐、灵邱、蔚州”。
       明显,杨业父子等攻取蔚州的说法不符史实。
        五、《杨业传》“主将戍边者多忌之”中的“主将”就是潘美的理解不符原意
      《常文》称:“《宋史•杨业传》说,杨业在代北前线,‘主将戍边者多忌之,有潜上谤书斥言其短者’。这些打小报告的人是谁,作者不好指明,但既云‘主将’,当然就是潘美。”
      查《宋史•杨业传》,其原文为:“主将戍边者多忌之,有潜上谤书斥言其短,帝览之皆不问,封其奏以付业。”
       这段文字的“多”、“有”、“皆”说明,主将戍边者嫉妒杨业的不止一人,“上谤书”也不止人且不止一次。“潜”是秘密或暗中之意,潘美作为杨业的上司,向宋太宗报告自己下属情况属职责范围内的事,不需采取“潜”的方式。况且,《宋史》、《续资治通鉴》等记载有众多将帅之间、宰臣之间关系不和相互忌妒的事,而其中并没有潘美忌妒杨业的记载。
       明显将“主将戍边者多忌之”的“主将”断定为潘美的说法不符《宋史•杨业传》原意。这段话的译文为“守边的主将大多妒忌他,有的人暗中向皇帝写诬告信指责他的缺点,皇帝见了都不追问,反把这些奏章封好交给杨业”也左证了这点。
       六、潘美不敢与辽军交战的说法不符史实
      《常文》称:“潘美不敢与辽军交战,史书是有记载的。据《宋史•张齐贤传》说,雍熙北伐失败之后,辽军跟踪南来,包围代州,新任代州刺史张齐贤约潘美赴援。潘美走到太原城北四十里的百井镇,听说辽军已至忻州,便夹起尾巴跑回了太原城。”
      只要看过《续资治通鉴》的人都知道,潘美自太平兴国四年(979)八月受命屯河东三交口,到淳化二年(991)六月去世,在抗辽事业上奋斗十余年,多次组织和参加对辽战争。如:固军“其地险阻,为北边咽喉。美潜师袭之,遂据有其地。因积粟屯兵以守之,自是北边以宁”;太平兴国五年(980年)三月,宣徽南院使潘美“败契丹之师于雁门,杀其驸马侍中萧咄李,获都指挥使李重诲”;太平兴国七年(982年)五月,潘美“败契丹之师于雁门,破其垒三十六”。
      按照作者的观点“宋方的这种记载,是根据前线战报编制的”不可信,《辽史》的“记载是采自当时的战报”才可信。如此,让我们看看《辽史》的记载。
     《辽史·圣宗二》载:统和四年(986)三月“潘美、杨继业雁门道来侵”,夏四月“辛丑,宋潘美陷云州”;《辽史·地理志五》“弘州”条载:“统和中,以寰州近边,为宋将潘美所破”。
虽说这些胜利是多方因素综合的结果,但这与潘美的安排和指挥有密切关系。事实表明,潘美不敢与辽军交战的说法不符史实。
     至于张齐贤约潘美赴援之事,《续资治通鉴》明确记载,潘美出并州四十里“忽奉密诏,东路之师衄于君子馆,并(州)军不许出战,已还州矣”。
      既然是宋太宗密诏“并(州)军不许出战”潘美才返回的太原,这又怎么能成为潘美不敢与辽军交战的证据呢? 况且该条中还清楚写有“齐贤曰:‘敌知美来而不知美退’”,辽师“意谓并师至矣,骇而北走”呀。
     七、宋太宗“迟迟不肯追究潘美”的说法不符史实
     《常文》称:“曹彬因涿州之败,廷议的处分是斩首,从轻发落仍然是削籍为民。《宋史•曹彬传》而潘美,初则迟迟不肯追究……”
      据资料,曹彬五月庚午(初三)兵败岐沟关,七月庚午(初三)“责授右骁卫上将军”,历时两个月。
《续资治通鉴》二十一卷载:咸平二年十月,屯于定州的忠武军节度使傅潜畏战“闭门自守”,自癸酉辽军狼山镇石砦到次年正月乙酉(初七)下诏削夺傅潜在身官爵,历时73天。
       比较可知,宋太宗“迟迟不肯追究潘美”的说法是否可信不言而喻。
      八、杨业之妻上书申诉后潘美才降职的说法是戏说
      《常文》称: “因为杨业之妻折氏、子杨延昭上书申诉,宋太宗才勉强削他三级。”
      杨业之妻折氏、子杨延昭上书申诉使潘美受到了降级处分,这是当今诸多学者的观点。其实,杨业之妻折氏上书申诉潘美才受降职处分的说法,最早见于潘美去世740多年后的清代乾隆《岢岚州志》。
      该志《节妇•折太君》一条称:“杨业妻折氏。业,初名刘继业,仕北汉,任犍为节度使,娶折德扆女。后归宋,赐姓杨……杨业战死于陈家谷,潘美、畏罪,欲掩其事,折上疏辩夫力战获死之由,遂削二人爵,除名为民。”
      这段百来字的记载,可以用“文字不多错误不少”来评价。一是杨业本姓杨,北汉刘崇时改名为刘继业。故其“初名刘继业”、后归宋“赐姓杨”之说不符实际。二是杨业在北汉时建雄军节度使而不是犍为节度使;三是潘美雍熙三年(公元986年)时只被削去了三个虚官,仍是朝廷重臣,并没有"除名为民"。
      正史上有的该志编撰者都写错了,正史上所没有的“折上疏辩夫力战获死之由”潘美受处分的事又怎么能有可信度?如果这也能作史据,《常文》中的曹彬因涿州之败被“削籍为民”的说法,数百年后是否也可当信史?
       尾语:对待历史人物,不同时代、不同立场、不同角度有不同的结果无可非议。但评价历史人物必须建立在确凿史实的基础上。在《常文》中,曹彬的“责授右骁卫上将军”变成了“削籍为民”,北宋灭南汉后平南唐变成了先征南唐后灭南汉,“内外官进秩”时潘美升宣徽南院使变为了宋太宗“以亲”之故,中路军田重进等取的蔚州变成了西路军杨业父子攻下的蔚州。如此种种,“潘美应该就是陷害杨业的凶手”是否可信应该是清楚的了。
最后编辑高坡 最后编辑于 2021-07-30 09:25:51
分享 转发
TOP
2#

组织一下,把潘美转做成历史纪录片如何
QQ:1835269688,微信:shengyoupan,微博:友益论谈,今日头条:友益论谈,一点号:友益论谈,大鱼号:友益论谈,欢迎关注!
TOP
3#

《大宋潘美》纪录片已在2019年完成。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