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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氏宗亲网群组管理规定(试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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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氏宗亲网群组管理规定(试行

为了使本群群友能有一个更加文明、团结、和谐的聊天交流环境,特制定了如下试行的管理办法,加入本群者,视同接受本规定,并愿接受本规定的约束。

第一条 本群旨在为潘氏宗亲提供一个自由交流的平台;

第二条 群主、管理员权力及义务

1、本群设群主1名、管理员若干名,群管理员由群主任命并在群内以特别标识显示;

2、群主是群创建者,全权负责本群事务的处理;

3、群管理员协助群主处理群内具体的事务;

4、群管理员有添加群成员和删除群成员的权力;

5、管理员负责审核申请加入新会员的资料,有权批准和拒绝申请;

6、管理员有及时对违反群规定会员禁言的权利;

7、管理员有及时对违反群规定会员清群删除的权利;

8、管理员有及时警告、制止违反群规定会员的言论的权利;

9、管理员不准随意删群成员,不准公报私仇,更不准以群管理员身份自居,以踢人压人,以清人开玩笑等;

10、管理员及时整理和汇报群成员的正当建议和意见,公平、公正、公开行使管理权力,接受会员的监督;

11、管理员因为个人原因,长时间不在线,或违反以上规定,由群主解除其群管理员身份,并发公告说明解除原因;

12、管理员可视具体情况不定期更换;

第三条 群内会员权力及义务

1、群内聊天话题原则上以潘氏文化、潘氏字辈、潘氏名人、及相关活动话题为主,群宗亲应在群内文明聊天、团结友爱、共同学习、共同提高;

2、群内严禁发布黄、赌、毒等国家法律禁止的内容,以及与本群主题无关的广告;

3、群内鼓励宗亲担任潘氏论坛版主和管理员

4、群内可以发布与潘氏有关图片和链接;

5、相同内容,勿频繁发布;

6、群会员可免费共享群内群相册、群共享等资源;

7、若长期潜水,从不交流发言,管理员有权利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将其删除

8、群会员应服从管理员管理,对管理员执行管理权力有异议者,可向群主提出申诉;

9、群内会员所有言论仅代表发言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群意思!请大家彼此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10、进群按规定改好群名称范例(格式:真名+地区)

“爱生活,爱潘氏群组,爱大家”!潘氏宗亲网群组是团结和谐的一家人,希望大家在群内过的愉快
潘氏宗亲网群组管理规定(试行).doc (, 下载次数:607)

(2013/5/28 0:01:12 上传)

本主题由 管理员 潘仕锋 于 2014/6/11 20:46:24 执行 设置高亮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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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同意!接受管理规定!!!
湖北省潘氏文化研究会大悟县潘氏分会 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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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同意!接受管理规定!一定要严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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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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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潘仕锋的帖子


湖北●广水:潘成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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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接受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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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管理规定!!!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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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号是多少啊,我是山东龙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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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楼潘文昌的帖子

山东烟台潘氏群---18219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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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同意!接受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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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同意!接受潘氏宗亲网群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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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下吧  论坛上不是很活跃   活跃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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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支持,坚决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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