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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 宥坐》质疑(转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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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 宥坐》质疑
一:文句演变
       荀子为战国大儒无可置疑,不论是其思想还是其传经的贡献,有明确记载的经荀子而流传的经书有毛诗,谷梁传,左传。根据《荀子》文本看其大量征引《尚书》,并有专论《天论》、《礼论》、《乐论》。说明其对《书》、《易》、《礼》、《乐》造诣也极深,而且据考证,荀子对《易》学传承也至关重要,从这个角度讲,荀子是不世出的全面的儒学大家,不可因孟而废荀。因此荀子对于孔子的事迹了解的应该较多,其对于孔子的叙述应该是较为可信的,更何况即是是最荒诞不经的记录,很可能也隐含着某些历史事件。所以我不敢否认荀子记录的真实性,只是有些疑问不吐不快而已。
       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始诛之,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女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得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饰邪营众,强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人之杰雄也,不可不诛也。是以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止,周公诛管叔,太公诛华仕,管仲诛付里乙,子产诛邓析、史付。此七子者,皆异世同心,不可不诛也。《诗》曰:‘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小人成群,斯足忧矣。-《荀子?宥坐》
       孔丘摄鲁,相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先诛,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汝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窃盗奸私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僻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强记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免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饰邪荧众,强记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人雄桀也,不可不诛也。是以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正,太公诛华士,管仲诛付里乙,子产诛邓析、史付。此六子者,异世而同心,不可不诛也。诗曰:‘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小人成群,斯足畏也。”-《尹文子?大道下》
       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于东观之下,门人闻之,趋而进,至者不言,其意皆一也。子贡后至,趋而进,曰:“夫少正卯者,鲁国之闻人矣!夫子始为政,何以先诛之?”孔子曰:“赐也,非尔所及也。夫王者之诛有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辨而险;二曰言伪而辩;三曰行辟而坚;四曰志愚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皆有辨知聪达之名,而非其真也。苟行以伪,则其知足以移众,强足以独立,此奸人之雄也,不可不诛。夫有五者之一,则不免于诛。今少正卯兼之,是以先诛之也。昔者汤诛蠋沐,太公诛潘阯,管仲诛史附里,子产诛邓析,此五子未有不诛也。所谓诛之者,非为其昼则功盗,暮则穿窬也,皆倾覆之徒也!此固君子之所疑,愚者之所惑也。诗云:‘忧心悄悄,愠于群小。’此之谓矣。”-《说苑?指武》

总结:


       第一:《荀子》所列七子“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止,周公诛管叔,太公诛华仕,管仲诛付里乙,子产诛邓析、史付。”只有“周公诛管叔”见诸史料且为信史,最重要的是只有这件事在荀子之前的论述中出现过。就给人一种虚虚实实之感。
      《尹文》所列六子“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正,太公诛华士,管仲诛付里乙,子产诛邓析、史付。”唯独把人尽皆知可为信史的“周公诛管叔”剔除。
       《说苑》所列五子“汤诛蠋沐,太公诛潘阯,管仲诛史附里,子产诛邓析。”不仅剔除“周公诛管叔”,而且后面完全混乱了,将“汤诛尹谐”换成“汤诛蠋沐”;将《荀子》与《尹文子》所列“文王诛潘止,太公诛华仕”合并为“太公诛潘阯”;将“管仲诛付里乙,子产诛邓析、史付”重新组合为“管仲诛史附里,子产诛邓析”
        从七子到六子再到五子,而且一个比一个不靠谱,这些变化看似漫不经心,实则背后似乎在暗示着什么。

附:“太公诛华仕”到了荀子弟子韩非那里却变得有鼻子有眼,

       太公望东封于齐,齐东海上有居士曰狂矞、华士昆弟二人者立议曰:“吾不臣天子,不友诸侯,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饮之,吾无求于人也。无上之名,无君之禄,不事仕而事力。”太公望至于营丘,使执杀之以为首诛。周公旦从鲁闻之,发急传而问之曰:“夫二子,贤者也。今日飨国而杀贤者,何也?”太公望曰:“是昆弟二人立议曰:‘吾不臣天子,不友诸侯,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饮之,吾无求于人也。无上之名,无君之禄,不事仕而事力。’彼不臣天子者,是望不得而臣也;不友诸侯者,是望不得而使也;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饮之,无求于人者,是望不得以赏罚劝禁也。且无上名,虽知,不为望用;不仰君禄,虽贤,不为望功。不仕,则不治;不任,则不忠。且先王之所以使其臣民者,非爵禄则刑罚也。今四者不足以使之,则望当谁为君乎?不服兵革而显,不亲耕耨而名,又所以教于国也。今有马于此,如骥之状者,天下之至良也。然而驱之不前,却之不止,左之不左,右之不右,则臧获虽贱,不托其足。臧获之所愿托其足于骥者,以骥之可以追利辟害也。今不为人用,臧获虽贱,不托其足焉。已自谓以为世之贤士而不为主用,行极贤而不用于君,此非明主之所臣也,亦骥之不可左右矣,是以诛之。一曰:太公望东封于齐。海上有贤者狂矞,太公望闻之往请焉,三却马于门 而狂矞不报见也,太公望诛之。当是时也,周公旦在鲁,驰往止之;比至,已诛之矣。周公旦曰:“狂矞,天下贤者也,夫子何为诛之?”太公望曰:“狂矞也议不臣天子,不友诸侯,吾恐其乱法易教也,故以为首诛。今有马于此,形容似骥也,然驱之不往,引之不前,虽臧获不托足以旋其轸也。”

       众所周知,封于鲁国的是周公长子伯禽,周公并未到鲁国,不论是摄政还是治礼作乐都在成周和宗周,因此韩非子的这则寓言不可采信。
第二:1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
       1.1《荀子·非十二子》:知而险,贼而神,为诈而巧,言无用而辩,辩不惠而察,治之大殃也。行辟
而坚,饰非而好,玩奸而泽,言辩而逆,古之大禁也。
       1.2《管子·法禁》:行辟而坚,言诡而辩,术非而博,顺恶而泽者,圣王之禁也。(《管子》成书于秦汉之际。)
       1.3《礼记·王制》: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礼记·王制》成书于汉文帝时期。)
       总结:从《非十二子》到《宥坐》到《法禁》再到《王制》虽然意思相同,但是随着时间流传,语言越来越有条理,也越来越文学化。
       2  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饰邪营众,强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人之杰雄也,不可不诛也。
       2.1《荀子·非相》:听其言则辞辩而无统,用其身则多诈而无功,上不足以顺明王,不下足以和齐百 姓,然而口舌之均,噡唯则节,足以为奇伟、偃却之属,夫是之谓奸人之雄,圣王起,所以先诛也。然后盗贼次之。盗贼得变,此不得变也。
      2.2《荀子·王制》:元恶不待教而诛。
      2.3《荀子·富国》:故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
      可以看到,不论从语气上还是思想上完全是荀子的话,《宥坐》篇《诛卯》之后有一篇《舍讼》。
       孔子为鲁司寇,有父子讼者,孔子拘之,三月不别。其父请止,孔子舍之。季孙闻之不说,曰:“是老也欺予,语予曰:为国家必以孝。今杀一人以戮不孝,又舍之。”冉子以告。孔子慨然叹曰:“呜呼!上失之,下杀之,其可乎!不教其民而听其狱,杀不辜也。三军大败,不可斩也;狱犴不治,不可刑也。罪不在民故也。嫚令谨诛,贼也;今生也有时,敛也无时,暴也;不教而责成功,虐也。已此三者,然后刑可即也。《书》曰:‘义刑义杀,勿庸以即,予维曰未有顺事。’言先教也。”故先王既陈之以道,上先服之,若不可,尚贤以綦之;若不可,废不能以单之,綦三年而百姓往矣。邪民不从,然后俟之以刑,则民知罪矣。《诗》曰:“尹氏大师,维周之氐,秉国之均,四方是维,天子是庳,卑民不迷。”是以威厉而不试,刑错而不用,此之谓也。 今之世则不然,乱其教,繁其刑,其民迷惑而堕焉。则从而制之,是以刑弥繁而邪不胜。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数仞之墙而民不逾也,百仞之山而竖子冯而游焉,陵迟故也。今夫世之陵迟亦久矣,而能使民勿逾乎!《诗》曰:“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所履,小人所视。眷焉顾之,潸焉出涕。”岂不哀哉! 《诗》曰:“瞻彼日月,悠悠我思。道之云远,曷云能来。”子曰:“伊稽首,不其有来乎?”

      这里面也有“是以刑弥繁而邪不胜。”

     《荀子》文章有个特点是言必引诗书,当然引用诗书在当时很常见,但是像荀子那样高频率地引用作为议论文的论据,实在不多见,而且位置一般都放在一段话的末尾。更具体一点说特别喜欢引用诗书之后加上一句“此之谓也。”
      为何后面《舍讼》没人怀疑是假的而怀疑《诛卯》是假的呢?因为《舍讼》符合孔子一贯主张,即“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但是孔子没说过教而不改怎么办,荀子为了补偏救弊,由“不教而杀谓之虐”发展出了 “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和“元恶不待教而诛。”,并写了两个故事来说明这都是孔子的主张。但是毕竟与孔子的主张不符,于是让人怀疑。
二:《宥坐》不实但是虽然《舍讼》一篇符合孔子主张,其实这件事也禁不起推敲。孔子为司寇,为定公九年(前501),而那时候冉有刚刚22岁,一直在孔子身边,至少还没有成为季孙氏的家臣,孔子在堕三都失败后的定公十三年离开鲁国去卫国还是冉有驾车。《论语·子路》:子适卫,冉有仆。直到孔子周游列国,到了鲁哀公三年(前492年)季桓子卒,留下遗言告诉儿子季康子要用孔子,季康子即位想召孔子,后来听了公之鱼的话没有召孔子,而是召了冉有为宰。那时冉有三十一岁,到了鲁哀公十一年(前484年),冉有率军败齐师,因请季康子召回孔子。所以孔子为鲁司寇与冉有为季氏家臣,前后相隔七八年。另外,《宥坐篇》还有一段能辨出年代的文字。即《孔子南适楚》。全文:
       孔子南适楚,厄于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藜羹不糂子皆有饥色。子路进问之曰:“由闻之:为善者天报之以福,为不善者天报之以祸,今夫子累德、积义、怀美,行之日久矣,奚居之隐也?”孔子曰:“由不识,吾语女。女以知者为必用邪?王子比干不见剖心乎!女以忠者为必用邪?关龙逢不见刑乎!女以谏者为必用邪?吴子胥不磔姑苏东门外乎!夫遇不遇者,时也;贤不肖者,材也;君子博学深谋不遇时者多矣!由是观之,不遇世者众矣!何独丘也哉?”且夫芷兰生于深林,非以无人而不芳。君子之学,非为通也,为穷而不困,忧而意不衰也,知祸福终始而心不惑也。夫贤不肖者,材也;为不为者,人也;遇不遇者,时也;死生者,命也。今有其人不遇其时,虽贤,其能行乎?苟遇其时,何难之有?故君子博学、深谋、修身、端行,以俟其时。孔子曰:“由!居!吾语女。昔晋公子重耳霸心生于曹,越王勾践霸心生于会稽,齐桓公小白霸心生于莒。故居不隐者思不远,身不佚者志不广。女庸安知吾不得之桑落之下!?
      注意,孔子南适楚厄于陈蔡的时间是在鲁哀公六年(前489年),这没问题,可是孔子提到的伍子胥被杀的时间是鲁哀公十一年(前484年),越王勾践灭吴称霸时间是两年后的鲁哀公十三年(前482年),前后相差七年时间。所以也不可信。既然《宥坐》一篇九段文字,三段可以判断出具体时间的文字,其余两篇都禁不住推敲,当然《诛卯》也在被质疑的对象之内。

三:《史记》质疑
       我无心疑古,学养不足也不敢疑古,对太史公的人格与学识也是敬仰万分,其父司马谈曾从杨何受《易》,其本人更是曾从董仲舒受今文经学(<公羊传>),从孔安国受古文经学(<古文尚书>),立志要做的就是继承孔子的《春秋》事业,毫不夸张的说,太史公就是儒家,但是毕竟是在恶劣条件下,用刀笔竹简一人完成的巨著,经过两千多年的传承,有明显错误甚至前后矛盾无可厚非,我想指出的就是一个明显的前后矛盾。并以假定诛卯事齤件存在为前提参照史记与春秋诸传而进行一系列的严密分析、推导和一定的设想。
1、《孔子世家》:定公十三年(前497年)夏,孔子言于定公曰:“臣无藏甲,大夫毋百雉之城。”使仲由为季氏宰,将堕三都。于是叔孙氏先堕郈。季氏将堕费,公山不狃、叔孙辄率费人袭鲁。公与三子入于季氏之宫,登武子之台。费人攻之,弗克,入及公侧。孔子命申句须、乐颀下伐之,费人北。国人追之,败诸姑蔑。二子奔齐,遂堕费。将堕成,公敛处父谓孟孙曰:“堕成,齐人必至于北门。且成,孟氏之保鄣,无成是无孟氏也。我将弗堕。”十二月,公围成,弗克。
定公十四年(前496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摄相事,有喜色。门人曰:“闻君子祸至不惧,福至不喜。”孔子曰:“有是言也。不曰‘乐其以贵下人’乎?”于是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与闻国政三月,粥羔豚者弗饰贾;男女行者别于涂;涂不拾遗;四方之客至乎邑者不求有司,皆予之以归。
齐人闻而惧,曰:“孔子为政必霸,霸则吾地近焉,我之为先并矣。盍致地焉?”黎锄曰:“请先尝沮之;沮之而不可则致地,庸迟乎!”于是选齐国中女子好者八十人,皆衣文衣而舞康乐,文马三十驷,遗鲁君。陈女乐文马于鲁城南高门外,季桓子微服往观再三,将受,乃语鲁君为周道游,往观终日,怠于政事。子路曰:“夫子可以行矣。”孔子曰:“鲁今且郊,如致膰乎大夫,则吾犹可以止。”桓子卒受齐女乐,三日不听政;郊,又不致膰俎于大夫。孔子遂行,宿乎屯。而师己送,曰:“夫子则非罪。”孔子曰:“吾歌可夫?”歌曰:“彼妇之口,可以出走;彼妇之谒,可以死败。盖优哉游哉,维以卒岁!”师己反,桓子曰:“孔子亦何言?”师己以实告。桓子喟然叹曰:“夫子罪我以群婢故也夫!”
孔子遂适卫,主于子路妻兄颜浊邹家。卫灵公问孔子:“居鲁得禄几何?”对曰:“奉粟六万。”卫人亦致粟六万。居顷之,或谮孔子于卫灵公。灵公使公孙余假一出一入。孔子恐获罪焉,居十月,去卫。
2、《鲁周公世家》:十二年(前498年),使仲由毁三桓城,收其甲兵。孟氏不肯堕城,伐之,不克而止。季桓子受齐女乐,孔子去。
3、《卫康叔世家》:三十八年(前497年),孔子来,禄之如鲁。后有隙,孔子去。后复来。
4、《十二诸侯年表》:鲁定公十二年(前498年):齐来归女乐,季桓子受之,孔子行。
齐景公五十年(前498年):遗鲁女乐。
卫灵公三十八年(前497年):孔子来,禄之如鲁。
总结:孔子堕三都:1为前497年,2为前498年
孔子去鲁:1为前496年,2为前498年,4为前498年。
孔子之卫:1为前496年或之后,3为前497年,4为前497年。
这里有个问题,齐国为何要遗女乐?《孔子世家》说因为孔子“行摄相事”,齐人惧,想要“沮之”。但是孔子堕三都失败,怎么还会再让孔子“行摄相事”“与闻国政三月”呢?而之前夹谷之会孔子“摄相事”的时间《孔子世家》、《鲁世家》、《齐世家》、《年表》没有区别都是前500年(鲁定公十年,齐景公四十八年)。但是一到了这里,《世家》就混乱了。会不会是司马迁搞错顺序呢?“与闻国政三月”应该在“夹谷之会”之后就开始了呢?可是如果那时候(前500年)开始三月后,齐国就送女乐,那孔子堕三都在什么时候呢?值得注意的是《孔子世家》中堕三都与孔子去鲁中间隔了一年,而其他篇章显示是同一年,孔子之卫是次年,《左传》记载堕三都为定公十二年(前498年),也是在十二月“弗克”。《论语》记载:公伯寮愬子路于季孙,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吾力犹能肆诸市朝。’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堕三都之所以能够开展,就是因为“使仲由为季氏宰”,今公伯寮既“愬子路于季孙”,说明子路不被信用。“鲁今且郊,如致膰乎大夫,则吾犹可以止。”说明时间在郊祭之后离开,而郊祭在何时呢?《春秋》记载郊祭有;
(1)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僖公三十一年)
(2)春王正月,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犹三望。(宣公三年)
(3)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成公七年)
(4)夏四月,五卜郊,不从。乃不郊。(成公十年)
(5)九月辛丑,用郊。(成公十七年)
(6)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襄公七年)
(7)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不郊。(襄公十一年)
(8)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牛死。改卜牛。夏五月辛亥,郊。(定公十五年)
(9)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改卜牛。夏四月辛巳,郊。(哀公元年)
《谷梁传》曰:“鲁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若不从,则以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若不从,则以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若不从,则止。”再查历法,故鲁国郊礼为定公十三年正月初五或二月初六或三月初七。假使为最迟的三月初七,距离“堕三都”的次年年初也只有两个月,不会与闻国政三月。更何况齐送女乐记载的都是定公十二年,肯定是在十二月份,如何能与闻国政三月呢?假设那时候的确“与闻国政”三月,也就是说从十二月份往前推三个月,孔子是从九月开始“行摄相事”,但是“堕三都”是从夏季开始的,从《春秋经》记载看应为四月份,为何要在九月才让孔子“摄相事”?假设孔子的确是九月份开始“行摄相事”的,九月份之前的五六月份,郈和费都已经“堕”了,《公羊传》说:“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应该就是说的四五六七这几月。“堕费”与“堕成”之间相隔六个多月,这之间发生了什么?会不会孔子就是在这之间行摄相事的呢?如果这样的话,让他行摄相事的目的难以确定了。如果在堕三都之前,还有为了执行“堕三都”的计划的说法,可是已经堕了两都了,由于大雩和与齐景公会盟等等的事情,对成邑还没开始动手,为何还要让孔子行摄相事?实在说不通。

四:再次假设


孔子为司寇,史记记载当在定公九年与十年之间。可不可能是太史公记错了,应该是孔子为司寇的时候诛杀少正卯呢?(比如《说苑》的记载)而且齐国归女乐并非是惧怕孔子当政而想沮之,也就是说诛卯与归女乐毫无关系,甚至可以对齐国是否归女乐置疑。我们假设孔子为司寇七日即诛杀少正卯,当然这是假定诛卯事件存在的唯一可能的发生时间,有意思的是,就在这一年(鲁定公九年)郑国发生了一件事——邓析之死。也即《宥坐》篇所说的“子产诛邓析”,至于邓析是怎么死的,《荀子》、《吕氏春秋》、《列子》说是子产杀的,而《左传》说是驷颛杀的,按子产死于鲁昭公二十年,即子产死后二十一年邓析才死的,所以《左传》说法更合理些。(这里我们不禁要感叹一下,如果没有《左传》,子产诛邓析这件事一定会变成铁案,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三人成虎的可怕,不禁又让人联想到“曾子杀人”的典故。)《左传》记载鲁襄公十九年(前554年)“郑人使子展当国,子西听政,子产为卿”,三年之后即襄公二十二年则明确说“少正公孙侨”。而且据我所闻见,《左传》一书只出现过一次少正,其他古籍除了子产和少正卯也没有其他人明确说做过少正。驷颛于定公八年冬季年末当政,于次年春季即杀邓析,可以说刚一上台就杀了邓析,与记载的孔子诛卯何其相似,还有一点,也就是钱穆先生所说的“析”字和“卯”字的篆体很相似,我查了  事情就有趣的很了,同在一年,同是一当政即杀人,同与少正有关,被杀人名还如此相像,同被人质疑过是误传,孔子当政即诛少正卯是不是就是驷颛当政即诛邓析,少正子产杀邓析之后的又一个误传呢?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孔子可能的诛卯的时间只有定公九年至十年做司寇这段时间,而非《世家》所说的定公十四年。其他的疑问与设想也只能是疑问和设想,不敢下结论,唯有留待后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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